1月7日晚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690.SZ)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1月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7年股权代持未如实披露、2021年违规减持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没3754.29万元。具体来看,叶华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因违规减持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罚款1000万元。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叶华能立案。
2026年1月7日,叶华能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叶华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叶华能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21.61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据悉,广东证监局同时对宁远喜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违规人员,不涉及上市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新能源电力+新金融投资”为双核心业务。
宝新能源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67.5亿元,同比上升10.6%;归母净利润为8.21亿元,同比上升38.6%。
截至1月8日9点35分,宝新能源的股价4.32元/股,总市值94亿元,市盈率10.1。(《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