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间,泰坦股份发布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公司董秘潘晓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泰坦股份于2025年8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该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自然人潘晶。泰坦股份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投资发生额超过30万元,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4月24日,泰坦股份董事会才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事项。
泰坦股份还因上述行为收到了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月28日在深交所成功挂牌上市。公司致力于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不断研发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纺机。
泰坦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同比增长27.45%;归母净利润2051.10万元,同比增长8.07%。
截至5月20日9点50分,泰坦股份的股价42.26元/股,总市值91亿,市盈率186。(《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