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建元信托成功落地了一单“养老服务信托+意定监护”创新业务,为一户由三位耄耋老人组成的“纯老家庭”提供晚年共同生活的最终保障。与以往养老信托不同的是,“养老服务信托+意定监护”通过制度安排与多方联动,确保老人们在清醒时能够自主决定所需的养老服务与资金安排;而老人发生失能失智时,信托将按照老人先前的意愿和安排,拨付资金、支付医疗、护理费用,确保老人的意愿得以落实,实现养老资金的专款专用。
这单创新业务的背后,是建元信托回归本源,长期深耕服务,实现金融普惠的努力。面对当前的人口趋势,建元信托从公众需求出发,将公共服务与可持续的业务发展相结合,持续探索金融创新领域的新路径。
一通特殊的咨询电话
5月,建元信托的400养老专线工作人员接到了一通养老信托的咨询电话。深耕养老信托多年,建元信托的工作人员对这类咨询并不陌生,但这通电话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来自一个“纯老家庭”。
这个家庭由三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组成,年龄最大的已逾90岁。三人膝下均无子女,一向相互扶持照顾。虽然目前三人精神健旺、身体尚可,但随着年龄增长,体能精力逐渐下降,对于突发疾病、失智失能、后事安排的担忧也逐渐具象化。
三位老人经济情况良好,不愁没钱养老,但令他们焦虑之处在于:当自己无法亲口说话时,原本定下的安排是否还会得到执行?如果身体出了问题,养老钱能否确保及时地用于照护、康复和医疗?如果失去了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谁能真正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以他们的利益为先,帮助他们管理财产?
这样的担忧并非个案。伴随着我国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依赖子女照护和家庭内部安排的传统养老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在医疗水平提高、平均寿命提升的背景下,“活力老人”的年龄定义也在不断被改写。尤其是像上海这样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城市,完善的医疗体系、便利的生活设施和成熟的公共服务,让老人能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独立生活。
由此,选择“丁克”或不与后代共同生活的老人群体也在逐渐增加——上海市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上海“纯老家庭”老年人达189.92万人,其中独居老年人36.83万人。
但一个新的问题也随之浮现:这些老人们在身体尚可、意识清楚时作出的安排,能否在未来失能失智,无法表达时,依然得以延续和执行?
三位老人虽已白发苍苍,但仍然思维清晰。他们希望找到一个能将财产管理、人身照护、医疗决策以及身后事等一应解决的一站式方案。在咨询建元信托之前,他们还做了不少功课,自主学习了医疗预嘱、意定监护、遗嘱、信托等养老相关的法律知识。多方咨询,多数服务主体倾向于提供一次性的服务,而难以长期持续地实现客户意愿。单一的制度功能,也难以承载一个家庭生活方方面面的需求,更难以完成对老人意愿从始至终的尊重与支持。
把尊重老人意愿作为产品设计的初衷
面对三位老人提出的要求,建元的养老服务信托业务团队意识到,他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个金融产品,更是一份能够将自己的意愿固定下来,长期执行的制度保障。“三位老人除了需要确保晚年无忧之外,他们更大的诉求其实在于,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让他们的意愿能够得以持续。”建元信托养老服务信托业务部负责人表示。
针对老人们的需求,“养老服务信托+意定监护”的综合解决方案是当前的最佳路径:老人们用财产设立养老服务信托,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或组织担任指令权人,授权其在自身失能失智等情况下执行信托事务,信托公司则按指令支付医疗、照护等相关费用。由此,“管人”与“管钱”实现分离,每一分养老钱都安全、准确地用在老人身上,形成老人意愿得以持续的“双保险”。
但要想取得老人们的信任,共同落地这一解决方案并不容易。一方面,信托本身是专业性很强的金融服务,养老服务信托又是新兴事物,光是解释清楚相关概念就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另一方面,这单信托如果落地,事关老人们的未来保障,自然需要加倍慎重。
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打消了老人们的顾虑:《通知》从政策角度明确了“养老服务信托+意定监护”模式的实操路径;此外,《通知》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服务供给平台,信托公司可依托平台与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对接,完善对接养老服务的支付体系建设。同时,民政部门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平台的管理和养老服务信托的监管,让老人的养老钱同时处于“双监管”之下。
建元信托养老服务信托业务团队多次上门与老人沟通,把工作做到细致入微。在解析条款时,工作人员用浅显直白的方式,耐心地向老人解读艰深的术语,确保老人知晓、理解;在财产尽调阶段,他们陪伴老人一笔笔梳理存单,确保装入信托的财产合法合规;在设计投资方案时,他们严格遵循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执行,确保投资风险等级与信托目的、委托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并且保留足额的高流动性资产,确保紧急大额支出时,能够即刻调用资金,满足老人们的需求。此外,业务团队还按照三位老人对名下财产的生前安排及身后归属做了详细的方案。
全方位的产品设计和细致的沟通执行,赢得了老人们的信任。为了让这份信任更加牢固,建元信托还创新引入了“双监察人”的新机制——通常,养老服务信托会设立一位“指令权人”,在委托人失能失智或死亡等情形下,接替委托人在信托结构中被授权的范围内,对信托事务作出具体指示;同时,设立一位“监察人”,监督信托是否按委托人意愿运作、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并监督受托人的履职情况。面对本单业务存在的结构性风险,业务团队创新地引入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二监察人,形成双监察人机制。第二监察人每半年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就信托运作、相关方履职情况进行独立报告,报告将存档于公证处。若发现违背老人真实意愿,甚至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二监察人有权向受托人反馈情况,并采取法律保护措施。
为确保老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和持续,建元信托与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开展深度联动,将信托文件与意定监护、医疗预嘱、遗嘱公证等事项衔接:通过意定监护,老人可以预先确定失能失智后的人身照料和医疗事务安排;通过医疗预嘱,提前明确在生命临终阶段的救治、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决定意愿;通过信托与遗嘱(遗嘱信托)内容的对接,让身后财产分配和使用更符合自己的心愿。
探索金融普惠与商业平衡
方案落地后,三位老人最直接的感受,是心里有了底。信托里的钱,只能用在养老上;无论想居家养老还是想在机构养老,都可以通过信托支付各类花销……甚至,即使哪天面临生死关头说不出话了,他们此前“不插管、不折腾”的心愿也会有人替他们说出口。
老人们满意,建元信托业务团队也颇感欣慰:“这单业务的规模不大,但它充分发挥了信托制度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独特优势,是非常值得进一步去探索的普惠商业模式。”
近年来,建元信托聚焦客户个性化需求,不断把信托服务做深、做扎实。2023年,建元信托成立养老服务信托业务部,坚持“以人为中心”的业务导向,已在独居老人、纯老家庭、单身人士、子女心智障碍家庭和子女远在海外家庭等应用场景中开展了深度的实践,在依托信托架构,实现财产隔离、定向支付、长期照护、意愿延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成熟的业务范式。
“养老服务信托的服务属性比投资属性更强,更像是一个具有普惠性质的‘公共产品’。哪怕是几万元的存款作为紧急备用金,也可以通过信托制度来实现风险隔离、专款专用、灵活支付与遗产规划。”建元信托养老服务信托业务部负责人表示,“建元信托在这一领域持续深耕,不仅是探索信托回归本源的商业创新路径,也是金融向善、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他还表示,公司未来将继续把养老服务信托作为重点业务方向,与多方生态伙伴形成常态化联动:“伴随着社会体系的发展完善,家庭事务社会化、家庭功能‘外包’也将越来越常见。我们将围绕不同老年群体和特殊家庭的差异化需求,持续优化综合解决方案,并进一步探索养老机构的筛选与监督模式、医疗机构的对接流程、老年人关爱探望增值服务等。”
当老龄化成为每个家庭都可能面对的现实问题,在解决了“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之后,如何让选择的权利贯穿人的整个生命周期,正在成为养老金融必须回答的课题。建元信托正试图给出一个更有温度、也更具可持续性的答案,为上海养老生态建设提供金融创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