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成都的向女士接到了一通来自某银行贷款中心的电话,有贷款需求的她表示有兴趣,并与对方约定见面。几天后,业务员还真的将向女士带到银行,办理了借款手续,成功贷到10万元。但在签约时,向女士却惊讶地发现,贷款利率由当初约定的2.8%变成了5.0%,服务费也变为了每月收取贷款总额的1%,总共收36期。迫于当时的压力,向女士不得不签下合同,事后,她立即向警方报警,在沟通协调下,对方最终退回1.7万元——受害人向女士不仅贷款“泡了汤”,更是损失了不少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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