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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致富绝非“均贫富”
2014-08-29 | 作者: 金岩石
富贵险中求,财富即风险!在风险社会,没有贫富分化就没有风险溢价,也就没有创新机制和风险财富。所以共同致富绝非“均贫富”,而是在贫富分化中使多数人脱贫。
    

在邓小平诞辰110年之际,缅怀之情如滔滔江水,敬仰之心若莽莽群山。然而,历史永远也不会忘记邓小平,是因为他做了两件事:让一批人致富了,让一批人脱贫了。第二件事无人质疑,而第一件事却争议不断,因为邓大人还留下一句话:“中国如果出现了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我就成了历史的罪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9页)而就在早些时候,邓小平说过,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今,中国不仅有了千万、亿万富翁,而且有了百亿、千亿富翁,社会财富两极分化不断扩大是难以回避的事实。这就提出了一个理论问题:如何理解先富带后富?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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