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长期困扰中国老百姓的重大问题。
早在2011年,本刊记者就曾前往青岛实地采访了解了当地20年使用权房产到期后的困局。当时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解释是,1989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开始建设第一批商业化住宅小区,由于当时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地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大胆尝试,设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因此“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对于这种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究竟应该如何操作,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