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新规重磅来袭
近日,监管部门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最受市场关注的,是《指引》建立的阶梯化绩效薪酬调整机制。文件明确,对于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将根据其过去3年的业绩表现进行奖惩。若过去3年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其绩效薪酬应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