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5号、16号公告,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灵活用工人员通过平台取得的收入,不再按经营所得缴税,而是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由平台代扣代缴,且需在年底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