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保荐问责岂能不痛不痒
2011-05-20 | 作者: 贺宛男
目前的所谓问责仅仅停留在“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最多也就是“暂停受理保代的保荐项目3到12个月”而已。如此不痛不痒,又怎么抵御得了几亿、几十亿的承销暴利!
    

  目前的所谓问责仅仅停留在“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最多也就是“暂停受理保代的保荐项目3到12个月”而已。如此不痛不痒,又怎么抵御得了几亿、几十亿的承销暴利!

  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在上海召开的“2011中国金融高峰论坛”上强调,下一阶段,将继续完善新股定价机制,切实防控内幕交易;并称要加强对保荐人实施问责制。

返回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