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上海自贸区成立时公布8项原则性支持条款后,5月19日保监会再发三条具体措施吸引机构和人才的入驻。而航运保险无疑成为了此次聚焦点。
保险业支持上海自贸区,又有一大波福利正在袭来。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包括了三项自贸试验区内保险业监管新举措,涉及机构、高管、业务等重要领域,分别为: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公司可以自主使用;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取消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